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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粉vs.知己

文/黎智英

從你家裡走出來已是傍晚了。我沒有馬上上車,改而沿著寶雲路漫步向山頂。到了山頂才叫司機來接我,因為落日的晚霞實在太美了,而我的心情又太好,悶在車子裡虛耗掉我們剛才聊天的氣氛和情緒豈不可惜?暮色美景正好讓我回味那輪喜悅。

雖然John只是微笑默默地聽我們談話,偶然面露驚喜,但沒有插嘴打斷我們的話題,好讓我們追憶年輕時的輕狂往事,追憶三十多年前,我們蜷臥在你大學宿舍地鋪上抽大麻,天南地北、胡言亂語那頹廢但美妙的感覺。

那是一段我們都無法忘記,一提起便非常懷念的往事。那天在街上遇見你,你說:

「找個時間到我家來聊聊吧。」當時我還以為你是在說客套話,直到那一天John打電話來邀我到你家喝下午茶,聽到我支吾以對,他罵我小器,到那個時候,我才知道你們不是說說而已,而是有誠意的。

我不是小器,記得有次我請你們出海遊船河,你問也沒問過John便答應了,還要他取消原來的約會,但John卻馬上反面拒絕了我的邀請。把這一切看在眼裡,我知道是時候要跟你們保持距離了。儘管John知道我們只是老朋友,從來都沒有兒女私情。那已是快二十年前的事了,經過今日親切的重聚,更顯得是陳年舊事了。

送我離開時,John顯得很開心,我想他是珍惜我們之間的友誼的。至少他知道,你發神經鬧事時,可以有我替他出頭,令你平靜下來,講講道理。到了你家樓下,他告訴我,金融海嘯給你們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打擊不輕;慶幸的是兒女都大了,開支不多,只要一家人能和樂融融也就安心了、開心了,很快便將金錢的損失拋諸腦後。

他說,在這次金融災難中,你們一家人更懂得互相依靠、互相扶持,生活過得更充實、更窩心。以前只顧往錢看,不斷為未來設想計劃,反而忽略了當下的生活。現在金錢少了,一家人放假時一起留在家裡做點好吃的,再到郊外爬山、到海邊釣魚;或是在家裡吃個晚飯,一家人到附近公園散散步;或是留在家裡喝杯茶、談談心事。

這樣實實在在地生活在當下,活得比以前更有意思,更能發現生活裡的驚喜。金錢是失去了,卻使你們重拾淡忘了的生活情趣,以及一家人團結一起的那份充實的精神力量和互相關心的溫馨。

他告訴我,當你們快要結婚時,你說想要快點有孩子,他卻害怕經濟負擔大,不想馬上有小孩,你們因而弄得差點兒結不成婚。那個時候我跟你們說:「結婚便要承諾好好照顧對方,讓對方過好的生活。但是你們要知道,你們是承諾在艱苦的日子給對方過好的生活,而不是在風光的日子中過好的生活。風光的日子生活一定是好過的,那還用你們互相承諾嗎?只有在生活艱難的壞日子,你們才需要相濡以沫、互相扶持鼓勵,堅持要讓對方活得開心。這才是你們結婚的互相承諾。」

「你們要想的是,哪怕是窮困的日子,你倆仍然可以令對方快樂,那才是婚姻裡最重要的。如果你們堅信,即使窮困,只要大家相愛、一起生活,你們也可以活得快樂,那就沒什麼好怕的了。婚姻成功最重要的元素是愛,而不是金錢,因為我們都知道,活得好、活得快樂並不用多少錢,要的是彼此的愛。如果對方是你的至愛、是你最信任的人,把自己的將來交到他手裡又有什麼好怕的呢?」

他說,最後你們還是結婚了。雖然當時你們並沒有想到是否和我的那番話有關係,但現在想起來,卻可能是有關係的。經歷了金融海嘯,你們更領略到這番話的真正意思,今天你們明白到結婚便是相互承諾,在艱難的時候也要讓對方過好日子。一想到這裡,你們便不再恐慌,欣然為對方兌現承諾,所以現在的日子反而比以前過得更好、更充實。他說我這番陳年舊話令你們安然度過這次金融災難,故此要特別感謝我。聽到他這麼說,走出你們家時,我高興得以為那美麗的晚霞是特別為我而設的。想不到那番話對你們如此重要。不過同一番話可能對我也是同樣重要的,否則至今我又怎能清清楚楚記得我們那幾天的談話內容。在生命中,往事原來是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往事絕非如煙也。那時候認識你才一個多月,我從紐約開車到大學去探望你。我們跟你的幾位同學一起去學校附近的電影院看Beatles電影,忘記了那是《YellowSubmarine》〈黃色潛水艇〉,還是《SergeantPepper’sLonelyHeartClubBand》〈花椒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你去麥當勞買東西吃時走過我身邊,往我口裡塞了一粒細細的藥丸。我問你那是什麼,你在我耳邊輕聲說那是Queenie,便溜走了。那時我不知道Queenie是什麼。可是不到幾分鐘,我便天旋地轉,周圍的物件都扭曲起來,但卻色彩繽紛,我慌亂得像整個人失去了重心一樣。過了大半天你才回來,我急著向你劈頭一句:「Don’t you eve rleave me alone again!」第二天你問我,昨天我叫你不要獨自丟下我一個人是什麼意思?我說,我從來未吃過LSD丸〈以後也再沒有試過〉,感覺驚惶失措,因此當時要你今後萬萬不能丟下我獨自一個人。過了一會兒,你問我,為什麼我只是想和你做朋友,而不追求你?我說,不知道。在我心底,其實是自卑的。但當時我卻不知道那是自卑感作祟,而只是抗拒追求一位漂亮、出身富裕家庭的大學女生。後來我們再也沒有談論起這些事情,而只是輕輕鬆鬆地做朋友。死了兒女私情之心,在你面前再也沒有自卑感。那個時候我才知道,以前因為自卑,所以不敢追求你。但也可能什麼原因都不是,而只是大家沒有那個緣分吧。不是嗎?我雖然不敢追求你,以你為女朋友,但我想上你的心還是熾烈的,只是色膽和機會沒有碰在一起而已。當我心存妄想時,偏偏你情未到濃時,讓我找不到打蛇隨棍上、有機可乘的脆弱缺口。到了耳鬢廝磨、大家都怦然心動時,我卻往往又想得太多太遠,不敢造次逾越,機遇便是這樣措手不及,從眼前一掠而過了。」

也好,失了這些機會,卻保住了幾十年的友誼。我們都已經是五、六十歲的老人家了,今天回首,幾十年的友誼比什麼都來得重要。當時要是胡混,充其量只是在胡混的輕狂歲月裡又添加一點胡混罷了,你我都不會珍惜,而且很快就會麻木,彼此的友誼也會在冒失的碰撞中麻木了。

記得當時我跟你說過,男女之間一旦有了肉體關係,除非結為夫婦,否則友誼是維持不住的。這番話其實不是在對你說的,而是在警誡我自己。以前有過的露水情緣,何曾在我們心中泛起半點漣漪,留下一抹彩虹?不全都被遺忘得一乾二淨了嗎?誠然,年輕時我們是錯過了一時的快感,卻留下了今日溫馨的友誼,我們是幸運的。

記得有次你問我:「你們男人怎麼分得出什麼叫靈與慾?反正有生理反應的就以為是愛情,跟人上了床便以為自己俘虜了對方的心,擁有了她永遠的愛情。這一切到底是獸性作怪或愛情的魔力,卻永遠分不清。」

當時我沒有回答你這個問題,只說我也搞不清楚。其實我是知道答案的。當我愛上一個女人,我會知道,哦,原來當我跟愛上的女人在一起,那麼無論做那事做得多麼精疲力盡,我都想擁抱她到天明,甚至直至永遠。

反之,要是只被一個女人的美貌與身材吸引,做完那件事後便會厭倦,不是自己要離去,便是要馬上送走她,不再理會對方的感受,只怕夜長夢更多。我想,當一個女人愛上一個男人時,感受也會是一樣的吧。

我們一直都是好朋友,不涉兒女私情,我想,那是因為我們都害怕面對上述的考驗,都害怕面對自己心裡的真相,也僥倖是這樣,我們到今天還是好朋友。

本文出自《我已無求》/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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