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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浪子,非典型結局

文╱塔鐵‧紅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夜店認識,尤其是在女人打工的夜店,似乎就是浪子和浪女的相遇,故事結局應該不會太好。不按牌理出牌的我,硬是玩出了不同的結果。

會在夜店打工,是有點叛逆的乖乖牌給自己大學最後一個暑假的體驗。在夜店工作,總是漸漸的融入,開始和同事下班繼續唱歌、放假去別家夜店觀摩,有模有樣的玩了兩三個月,手機裡儲存了越來越多一覺醒來就搞不清楚誰是誰的號碼。對於這種夜夜買醉的生活,我很快就膩了,暑假結束後,我就回到我的大學生活。

但,和以前的大學生活有一點點的不同。在我工作的夜店,我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那時的「夜店小王子」,一週有五天在夜店,天沒亮不回家。手機裡女生的電話,毫不遮掩的從一排到一百。也就是因為他把夜店當廚房走,才會認識我打工的店的老闆,才會有追我的機會。

因為我年輕,因為他好玩,在一起之後,我也從沒想改變他,更沒想到結婚這檔事。我有瀟灑的靈魂,在一起開心就好。但是,漸漸的他從一週五天,慢慢的一週三天、一週一天;女孩的電話一個一個刪;漸漸的認真起來,自己開了小工廠,認真努力在事業上。

我從不管他,我想,他改變的關鍵在:「有夢想的未來」。我家的浪子曾經跟我說過:「認識妳以前,我從來不敢去想未來。」因為,沒有未來,沒有需要去努力的目標,所以,空虛,所以需要酒精聲光去填補。我是一個很有「夢」的人,我們在一起之後,我一直鼓勵他去作夢,一直認為人生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當空虛的浪子,有的衝刺的夢想,自然不會把夜店當成生活必須,只是偶爾的調劑。無心插柳,他的改變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

現在的我們,有一個可愛的小兒子,一個溫暖的家,以前的浪子說:「現在下班只想要回家抱兒子,酒攤都不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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