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avis
當他伸出手時,我很不解的望向他,直到他開口說出那句話……我想,那大概是決定與他分手的最主要原因。
由於國中念私立女校又是美術班,課業壓力理所當然的比一般公立學校重,要認識同齡的男生十分困難,更不要說是交男朋友了。因此,母親當時一天到晚在煩惱我會不會變成同性戀,現在想來也令人莞爾。
升上高中,升高二的暑假開始了第一次的工讀體驗,認識了個頭高大的他。
對方大我六歲,一同在大賣場裡美食街的火鍋店上班,外場的工讀生都跟我一般年紀,做廚房的他在我開始上班後一個月主動告白,雖然對他並沒有太大的感覺,但也沒有厭惡感,因此就這樣成為男女朋友。偶爾共同排休也會出去逛逛街什麼的。當時的我也對於對方付錢要各付各的並沒有太多的顧慮。
直到那天下午,過了午餐的巔峰時段,外場只剩我一個還沒到休息時間,當時口渴看到他剛好休息出來打卡,便開口請他幫我到賣場裡的速食店買杯紅茶。
話才說完,他的右手就伸出來,我很不解的看向他並用眼神詢問著。
「紅茶三十。」
聽到這四個字,晴天霹靂。
湊巧另外兩名外場的工讀生回來也聽到了,便紛紛用十分鄙視的眼神望著我這名高大的男朋友。
理智線瞬斷的我迅速的從後場走廊的櫃子裡拿出錢包,掏了兩百塊請在場的幾位同事與隔壁店的工讀生一人一杯紅茶,除了他。
並非有要他出這錢的意思,當時的想法是覺得下班之後再算沒什麼,我站在櫃台不能離開,請他代墊這幾枚銅板以實際人情常理來說也實在不過分。他的小氣終於在我提分手之後完全爆發了。
分手之後,他四處跟人說是我先開口追他,之後他覺得我很沒意思小妹妹一個,所以把我甩了。
與事實相差十萬八千里的內容搞得整個美食街的店家看到他都會暗自嘲笑他的小氣,只有他自己渾然不知。
那短暫的交往關係令我之後非常不能接受小氣的男人。我並非堅持男方一定要付錢,但也不能如此誇張。
不管是友誼或是男女感情,必定都是互相的關係。
如此斤斤計較讓人十分心寒,難不成大家當時的請客吃飯他都沒有佔上一個位子嗎?
算的清楚沒什麼不好,算的太清楚只會讓人覺得關係疏遠,更何況是交往中的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