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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變成為難

 文/密絲飄

在二十二歲那一年,我曾經暗暗立下一個誓言,那就是:從此之後,只要有人跟我提分手,我一定要二話不說、啥都不問,立馬答應。

因為那當口,我極想跟當時的男友分手,可是,卻不知道怎麼開口。

其實裂痕早就存在了,他出過軌,他騙過我,這一段戀愛,一路上並非風調雨順,我曾經很努力過,可是,人的耐心和本事終究有限,終於有一天,我覺得累了,又或者可以說,清醒了,我突然覺得,租一大盒DVD在家裡看我也可以笑得很開心,又何必等他偶爾良心發現,說幾句甜言蜜語來聽。

於是我冷淡了,可是就在我變得冷淡的同時,他卻突然積極起來。

噓寒問暖的簡訊變多了,早上叮囑我吃早飯,晚上關心我有沒有披外套, 沒有名目的禮物出現了,說是「逛街看到的覺得妳應該會喜歡/需要」, 突然提著消夜來我家,而且是我喜歡的、需要繞很遠的路去買的那種食物, 我老掛在嘴上說「如果不想回報人家,就不該接受」,可是他送來的是十八王公的肉粽又不是十八克拉的鑽石,我要怎麼退回去?

以前他如果半夜突然送消夜給我,我會很開心很感動吧?

可是現在打開門看到他在門口,提了一大袋食物,我非但不覺得感動,反而覺得好煩,因為「這樣今天沒法談分手了」,而且明明不感動卻還要裝感動好累; 以前他如果突然送禮物給我,我會很高興很愛他吧?

可是現在他做到了以前不肯做的事,我心裡只有一句OS,那就是「為什麼你以前不做」?

如果在我們交往的期間他有那麼用心的話,我說不定不會想分手,如果在我們交往的期間他有對我那麼好的話,我說不定還是很愛他。朋友說人都是到要失去的時候才懂得珍惜,可是我卻覺得,挽回跟珍惜是完完全全不同的兩件事,如果說他在我回心轉意後,會痛改前非,那才叫珍惜,如果他只在我想離開的時候才會對我好,那只不過是棄之可惜的心態而已。

原本,我只是不愛了而已,還覺得可以當朋友、還抱著「我們相愛過,雖然不適合,但至少擁有一段美麗的回憶」之類的浪漫情懷, 可是,就是因為他不斷挽回,我卻開始討厭他,那是一種理智無法克制的情緒反應,對造成你困擾的人——是的,他覺得那是付出,可是只要我不想接受,那就是困擾——你就是無法克制的厭煩。

原來在戀愛裡,當一方已經決定分手時,另一方的討好就不再是討好、另一方的付出就不再是付出,只會通通變成一種困擾,你對我越好,我越說不出「分手」兩個字,你態度越卑微,我越覺得自己沒立場提分手,你以為你在對我好?不,我一點也感覺不到,我所能感受到的,只是你在為難我而已。

當一方的愛,對另一方來說只是為難,還有什麼比這更諷刺的?

我下過很多決心,比如當學生時突然覺得要好好念書、比如立志要好好運動或好好存錢,多半都是達不到比較多,可是,「不要讓自己的愛,變成別人的為難」這件事,從那時候起,我一直執行著。

然後,當我不再「為難」任何一個我愛的男人,說也奇怪,分手後,我們就都能當朋友了。

既然我不逼問他們為什麼不愛我了,他們也就不必說出我哪裡不可愛, 既然我不強迫他們接受我的付出,他們也就不必像燙手山芋那樣甩開, 少了那些撕破臉的爭吵、少了那些尖酸刻薄的攻擊,在最初的傷心過後,至少我們彼此記得的,都只是當初相愛時的快樂,而不是分手時的彼此折磨。

我們都無法強迫任何人珍惜我們的愛,
但最起碼,我們可以不要給別人將我們的愛像垃圾般扔棄的機會。

既然他不要,那就別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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