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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搬過去?

文/B.D

凌晨3點18分,我花掉了半年時間去盼望,欺騙自己身邊那個人是屬於我的,但不是。而我從沒想過的是,連劈腿的他都可以自以為是的改變。於是我終於說出了口:「我們不要再繼續下去了!」

我知道他會反彈的,而我沒多做解釋,反正他也醉了

凌晨2點,我醒來,望著天花板回想那場總是一樣的夢。兩年前當了一次第三者後,對愛情更是吹毛求疵,直到今天,我都無法跟別人維持一段長久的關係。大多數男人都一樣,交往久了,似乎有些事就可以不用做,不是因為愛變少了,而是覺得認定了,好像就可以在愛情上稍微懶惰一些,見面次數可以少一點,甜言蜜語少一點,在乎少一點,珍惜少一點……。

甚至是劈腿男也是一樣。

或許很多女人對於男人的懶惰會覺得算了,習慣就好,但我實在受不了,更不懂他們為什麼要對愛情懶惰。

不管是否會踏入婚姻,或是長久的交往,甚至是卡在尷尬的第三者,我都希望彷彿像剛在一起那樣,能夠因對方的舉動而心跳加速,每次觸碰對方都像第一次那樣小心翼翼,每天都能感受對方的在乎跟珍惜,在意自己的賭氣,在意自己的哭泣。不管天氣怎麼樣,都一樣想見到對方的心情,少見一天就難過的受不了,多見一天也都覺得不夠多,不希望因為時間久了彼此熟識,就少了一些貼心跟感動。

女人就是希望能在哭著甩頭就走的時候,被人從身後抱住啊!怎麼似乎在男人眼裡,穩定跟戀愛的心情是不能並存的呢?

我發誓我絕對討厭粉紅色!但「戀愛」初期的那些稚嫩、嫣紅,誰不愛?

對愛情的篩選,以上是準則,沒有討價還價餘地的!

今天跟在一起一年多一點點的他吵了一架,我非常珍惜能見到他的時間,應該說…太珍惜了。自始至終,希望見面相處的心情從沒變過,但因為天氣,他覺得就算了。

「反正你月底就要搬過來了」他這樣說著。

聽著聽著我心都涼了一半。是的,我心甘情願為愛走天涯,我月底要搬過去,But so what?

女人不是米飯,煮熟後吞下肚就好,我們是海綿,沒有水的滋潤會乾的!

男女彼此都常將對方的付出習以為常,只是我們比男人還迷戀愛情中的粉紅色,至今我對感情的失望,實在無法一語道盡,而我也在重新考慮是否真的要「月底搬過去」,是否要放棄心中的粉紅色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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