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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相信,或不信

作者:馬家輝

第一支手機是在一九九七年買的,在香港,在報社工作,那時候我的上司是高信疆先生,他笑道,當年的他亦是拚命三郎,從早到晚向別人約稿談稿,每天至少要打卅通電話,幸好那時候沒有手機這玩意兒,否則他必從拚命三郎變成拚命十郎,提早燒掉了十年生命。

我記得高先生說此話時是坐在香港報社的編輯台前,他擔任香港某報的編務總裁,統領著幾份報紙和刊物,他一邊抽菸一邊笑道:「那時候我身邊朋友極多,離開台灣的報社後,朋友立即減少了八成,如今重回傳媒,又掌握報社編務,朋友立即又多回八成。這就是人生,現實的人生。」

三年前,高先生因病辭世,才六十歲出頭,或許真的只因當年太拚命。

我在報社僅做了一年多的全職工作,即使做不了拚命三郎,至少亦是二郎,下班後的唯一娛樂是跟「突發新聞部」的記者同事去喝酒鬼混,他們每天面對社會百態和人間萬象,紅塵玩樂,所以最懂。嚴格來說這當然是自我開脫的藉口了,自己做的事情必須自己負責,但當時總覺有一股力量把我往下推拉,那幾百天的日子恐怕是我生命裡最沉淪不堪的歲月。

所以離開報社時的我是滿心喜悅。

然而在拚命年代裡所做的業障仍在發酵,在鬼混的日子裡,曾在某夜某回把手機號碼在某個不適當的場合裡留下了給某位不適當的女子,我早已忘記,她卻依然記得,而於我重回校園工作後,某夜某回,在家裡,我放在客廳桌上的電話忽然響起,是她打來,而我當時,正在洗澡。

「喂,我想找……」電話那頭,她說。

「哦,請問是誰找他?」電話這頭,我的妻子問。「他現在不方便接電話。」

電話那頭,她用嬌滴滴的聲調問,你又是誰呀?能不能請你告訴他,我好久沒見他了,有空請他來找找阿紅,他知道在什麼地方找得到我,我很想念他。說完,掛線,沒留下姓名或電話。

我洗完澡,回到客廳,坐在沙發上,妻子眼睛盯著電視,沒說半句話。卅分鐘後,她回睡房,坐在床上看書,我也進去,也坐在床上,也看書。又過了卅分鐘,她忽道,剛才有個女人打電話找你,叫阿紅,叫你去找她。說時眼睛仍然望著書頁而不是我。

我也望著書頁,故作鎮定地淡然反問:阿紅?哪位阿紅啊?我認識十五個女性朋友都叫阿紅,一定是打電話來戲弄我,惡作劇的,別理她,神經病。

她沒回應。又過了卅分鐘,伸手把床邊小燈捻熄,蓋被子,閉上眼睛,但不知道是否睡去;我也捻熄我床邊的另一盞小燈,也閉目,但幾乎一夜難眠。

後來她從沒問過半句關於阿紅的事情,我也學懂了手機不離身,永遠不讓手機距離自己超過一米。好多回,我想主動跟她談談阿紅以及其他,但又因為某些理由而選擇了不去開口。是的,我選擇,我選擇了讓事情蒙混淡出,如同她選擇了不去問不去理,或許,她也選擇了相信。愛情的背後支柱往往是意志而非愛情本身,選擇的意志,選擇去信,或不信。

而我知道她自廿歲以後一直喜歡某人說過的這句話,「擇其所愛,愛其所擇」。前四個字是前半生,後四個字,便是餘下的歲月了。

本文出自《愛上幾個人渣》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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