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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愛情,再攜手做麵包

「最近一直在跟男友看房子,想買房子了。」Emma說。

「唉唷!終於要結婚啦?也是啦你們都在一起那麼久了。」我說。

「還不知道,可能就去註個冊這樣吧!」Emma的臉上一點也看不出打算結婚的喜悅。

「怎麼了?看妳的樣子好像不怎麼想結?」我疑惑的問。

「總覺得跟他個性不怎麼適合,生活習慣更是很多地方不合。而且老實說我也覺得他沒有那麼愛我吧!」Emma淡淡地說。

「那還結什麼婚啊?還沒結都這樣了,結了肯定離婚吧?」我說。

「沒辦法,想買房子了呀!」Emma一臉無奈,「家裡大哥結婚了,孩子都要出來了,哪裡容得下我們這些老未嫁的。想要趕快搬出來又不想替別人養房子,只能湊湊看能不能買個房子了。」

「那房子看的怎麼樣了呢?」我問。

「唉,現在房價貴的嚇人。想買個離家近的,這附近早就漲到跟天一樣高了,我都在想買得起房子的人到底是怎麼辦到的?我工作十幾年好存歹存,也只夠付一半的頭期款,另外一半還得要加上我男友的才夠。可是要多加一個人,意見也就會多一點。我想買台北市的他卻想買新北市的;我想找電梯華廈的,他卻覺得公寓好。看了半天也沒看到我們兩個都喜歡的。重點是,我們還要找已經裝潢好的,因為頭期款砸下去就沒錢裝潢啦!」Emma繼續說,「為了房子的事情我們都快要吵翻天了,根本誰也不想讓步。」

「我覺得,妳還是先租個房子搬出來住就好了吧!犯不著為了想要買房子就嫁給一個根本
不適合妳的人。與其後患無窮,還不如晚幾年等存夠了錢再自己買房子。」我說。

「這樣每個月白白繳給房東的房租,我還不如拿來繳房貸,至少繳到最後房子是自己的,房租繳到最後還是別人的啊!」Emma說。

「為了買房子拿一生的幸福來抵押,值得嗎?」我問。Emma這次沒有再說話。

結婚當然是一輩子的事。雖說經濟要素很重要,但是兩人之間的相處磨合,以及相愛與否,遠遠比經濟還重要得多。老人家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但是難道有錢卻貌合神離的婚姻生活,就是幸福美滿嗎?

個性適合的兩個人,只要願意溝通、願意共同面對困難與問題、願意一起打拼未來,分工合作,脫離「貧賤」也只是遲早的事。但這些都是必須要「有愛」的兩個人,才能夠做得到。沒有愛,當然不會願意攜手未來,遇到了現實問題,只會以自我立場做發想,以自身利益為優先考量,當然也就「百事哀」了。

先有了愛情,然後兩個人再一起牽手製造麵包……

這樣的結局,不是皆大歡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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