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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身, 下半身

男人要走,是留不住的。有些女人傻得用自己的生命去留住他,有些女人卻天真地用身體留住他,結果兩種女人都失敗。

愛情是由上半身開始的,然後是下半身。上半身和下半身契合,那是最完美的愛情。分手卻是上半身的事。

女人以為用身體可以留住一個不愛她的男人,她未免太高估自己的下半身了。

男人愛一個女人的時候,希望得到她的下半身,假使她只肯給他上半身,他也是願意的。有些男人可以長久地戀慕一個女人,他愛的是她的上半身—她的性格、她的智慧和她的靈魂。他就是喜歡看到她,跟她談天說地。他喜歡她,他會控制自己的下半身。他愛上她的時候,她身邊已經有另一個人了,她多麼愛他,也不能對不起別人。為了她下半生的幸福,男人寧願自己的下半身受一點煎熬。他知道,美麗而恆久的愛情,是上半身的事。

然而,一個男人決定離開一個女人,那是上半身的事。他變了,他不再愛她了,愛情漸漸消逝,往往是由上半身開始,他和她的上半身無法溝通,他也不想再跟她的下半身親近。
(妳可能想看:有愛,才有意義;不愛了,什麼都無需在意)

要用下半身去留住一個男人,那不過是想抓住他原始的衝動,這是多麼可悲的事?留住愛情的,是上半身。

本文出自《我們說好不分手:張小嫻愛情散文精選》皇冠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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