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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活下去,與魔鬼交易(上)

 文/朴研美

 

     我媽才走三天,志方就想強暴我。

     他的公寓有兩間臥房,中間隔著一條走廊。我獨自睡在志方和勇善對面的那間臥房。某天晚上,滿身酒味的他爬上我的床,粗糙的手抓住我。我嚇了一大跳,拚命踢他,想擺脫他的手。

    「安靜!」他噓聲說:「妳會吵醒她的!」

    「你不放手我就尖叫!」我說,他只好不情願地放開我,走回他跟女朋友的房間。

 

    過了兩天,他又想侵犯我。這次他先把勇善給灌醉,趁半夜溜進我的房間,我一樣又踢又叫還咬他。我想,唯一能自保的方法就是表現得像個瘋子。我瘋狂掙扎,他知道如果要得逞就得狠狠揍我,甚至殺了我,但那樣我就不值錢了,於是他只好放棄。

    「算了。」他說:「但不准妳再留在這裡,我要把妳賣給農夫。」

    「隨便。」我說:「賣就賣啊。」

 

    幾天後,當初買了媽媽、再把她賣掉的男人上門來把我帶走。

 

 

    弘偉不是他的本名,但反正他說的話沒一樣是真的。他跟我說他今年二十六歲,其實是三十二歲。他不知道我的真實年齡,因為志方跟他說我十六歲。大家都是騙來騙去。

 

    我正在努力學中文,但聽得懂的很少,弘偉只能靠肢體語言跟我溝通。他先帶我去中國餐廳吃了早餐,才展開這段漫長的旅途。我很害怕,雙手不停發抖。我在中國遇到每個掮客都想強暴我,我想這一個也不例外。弘偉一直比手勢叫我吃,但我吃不下。即使我仍然很瘦、營養不良,卻完全沒有食欲。我來中國原本是想吃飽,現在卻想到食物就噁心。

 

     我們轉了好幾趟公車,才到弘偉的地盤:從古城朝陽延伸到熱鬧的港口城市錦州。一路上的停靠站很多,某一站有個小販上車來賣冰淇淋。弘偉買了一支給我,我很久沒吃東西了,食欲突然回來。我很難相信怎麼會有東西這麼好吃。我吃掉了整支冰淇淋,吃完之後還在腦中回味不已。

 

    那天晚上,我們在錦州郊外的小鎮旅館過夜。抵達時已經傍晚了,我又難受到吃不下東西,於是弘偉帶我到雜貨店買些補給品。我知道他希望我挑些自己需要的東西,但我從沒看過那些奢侈品,一直跟他說我什麼都不需要。他只好自己幫我選。後來他幫我買了一支漂亮的牙刷、肥皂,還有一條繡了花樣的漂亮毛巾。他看到我因為營養不良又長期暴露在北韓的寒風中,皮膚變得很乾燥,便買了保濕乳液給我。看到這些昂貴的東西,我漸漸卸下心防,心想或許這個人沒那麼糟。

 

到了旅館之後,他讓我看一種我從沒看過的手機。這種手機不只可以拿來講電話,還可以播放音樂跟照相。弘偉正在教我怎麼重播影片時,我母親突然出現在螢幕上跟我揮手打招呼。我好開心,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媽媽!媽媽!」我對著手機大喊,從他手中搶過手機。我以為她在跟我說話,想要回答她。弘偉嚇了一跳,他不知道他不久前才賣掉的女人是我母親。之前,他也教了我媽手機的用法,還幫她拍了一段影片作為示範。

 

    當我發現媽媽不是透過電話在跟我說話時,我的心一沉。看到她的臉我好高興,我想這表示我一定很快就會見到她。

 

    那天夜裡,弘偉比手畫腳跟我說他就是我的丈夫,要我跟他睡覺,然後試圖強暴我。

 

    我再次反擊,像個瘋婆娘又踢又叫兼咬人。我叫得很大聲,我敢說聽起來一定很像我們房間發生了命案,所以弘偉只好作罷,乖乖睡覺。我整晚貼著牆壁,瞪著血紅的眼睛,就怕他再侵犯我。

 

    隔天早上,弘偉想用禮物和溫情收買我。他帶我去一家店買了牛仔褲、毛衣和球鞋。我在北韓偷看中國的電視節目時看過那種鞋子,一直夢想要有一雙。現在美夢成真了,我卻高興不起來。我漸漸明瞭,就算擁有全世界的美食和球鞋,也無法讓我開心起來。物質的滿足對我已經毫無價值。我失去了家人,失去了家人的疼愛,失去了自由,從此要過著躲躲藏藏的生活。我還活著,卻失去了值得活下去的一切。

 

 

    在小鎮待上一天後,弘偉雇了一輛計程車載我們到錦州。他在一個老社區的四樓公寓租了一間套房,附近就是動物園和一座大公園。對我來說,那是個不錯的地方,但我很怕跟弘偉在一起。他又想強暴我,我同樣拚了命反抗他。我的體內彷彿住了惡魔,全身充滿恐懼和憤怒,只要他睡覺時不小心碰到我,我都會發了瘋地大哭大叫,想停也停不下來。我哭鬧到差點昏過去,我想他也嚇到了。弘偉知道他不能逼我就範,除非他想毀了我。

 

    於是,他把我關在公寓裡好幾天或好幾個禮拜,我不知道有多久。只有送食物給我時,他才會打開房門,但我還是不肯改變心意。有一天,他決定讓我看清自己的處境。

 

    我們搭了兩、三小時的車到鄉下的一戶人家。弘偉介紹一位懷了身孕的年輕北韓女孩給我,她跟一個中國男人住在一起。弘偉要她幫他翻譯,確認我明白他的意思。他說如果我不跟他睡覺,他就要把我賣給農人,他要我明白他給了我更好的選擇。

 

    「就讓他賣了我。」我對那女孩說。

 

    弘偉不敢置信地搖著頭,他把我留在屋裡好好想清楚。女孩跟我說,弘偉預期我會賣到很高的價錢,因為我是處女,而且年紀顯然很輕。

 

    我想我可以信任這個女孩,畢竟我們都是北韓人,她會同情我的處境。「妳能不能救我?」我問她:「能不能幫我逃走,然後找到我媽?」

 

    她把事情告訴她丈夫,他們答應要救我,我們一起擬好了計畫。於是,我趁弘偉不注意時從後門溜出去,爬出圍牆,跑到森林裡的一間破舊老屋。那女孩的中國婆婆很快就來跟我會合,幾小時後,一個男人騎摩托車載我到他們親戚位在深山裡的一棟小屋。

 

    到了那裡,我才知道自己上了當。北韓女孩和她丈夫聯手把我從弘偉那裡偷過來,現在打算自己把我賣掉。他們帶了另一名掮客來山裡看我,北韓女孩跟我說:「如果妳答應跟這個男人睡覺,他會幫妳在大城市找個年輕又有錢的丈夫,這樣妳就不用嫁給農人了。」

 

    我還是不肯,還跟他們說除非我死,不然絕對不可能。

 

    北韓女孩花了約一週在山裡來來去去,試圖說服我。這給了我充裕的時間練習中文,我學得很快。

 

    同時間,弘偉找了一些幫派的朋友幫忙找我。他們騎著摩托車到處找,搜遍附近的房子和小屋。把我偷走的那對夫妻騙弘偉說我逃跑了,但他不相信他們的話。他威脅他們,要他們把我交出來,但對方還是不肯招認,把我帶走的中國男人甚至說要幫忙找我。

 

    弘偉透過他在這一行的人脈,終於查出我的藏身處。他去找那對夫婦談判:他們要是不跟他合作,他就去警局告發他們,那個北韓女人會被遣送回國;如果他們把我毫髮無傷地交出來,他會付錢把我買回去。他們答應了這筆交易。於是,弘偉第二次花錢把我買下。我從不知道實際的金額,只知道這次的價錢比之前他從志方那裡把我買走時高很多。

 

    當另一個男人騎著摩托車來山中小屋載我,我以為我終於得救了。誰知道他直接把我載到市區,弘偉和一群模樣凶悍的人在那裡等我。

 

    「妳沒事吧?」弘偉問:「有沒有受傷?」

    我搖搖頭。雖然我已經聽懂更多他說的話,但我並不想跟他說話。

 

    北韓的新娘╱奴隸如果逃跑,掮客通常會把他們揍得很慘,甚至會殺了他們。但弘偉沒有這麼做,他看到我回來好像真的很高興,還訂了一桌酒菜犒賞幫忙找我的兄弟。那天晚上我們就搭公車回錦州。

 

    從公車站走回公寓途中,我心裡很篤定也很平靜,因為我已經打定主意自我了斷,不再忍受這種生活。我已經失去所有事情的掌控權,但起碼還可以為自己下這個決定。離開北韓之後,我天天哭,哭到無法相信自己竟然有這麼多眼淚可以流。但是在人世的最後一天,我不再哭泣。

 

   

 

 正當我想放棄,弘偉心中則充滿了希望。他不是信仰虔誠的人,但有時會求佛祖保佑。宗教的概念對我來說很陌生。北韓人崇拜的對象只有金氏父子,我們相信的是「主體」,也就是金日成一手打造的民族自主教條。國內禁止人民信奉任何宗教,違者可能賠上性命。但北韓很流行算命(非正式核准),很多人對日期和數字很迷信,因此我可以瞭解弘偉為什麼那麼迷信。他邊走回公寓邊數步伐,進門之後還把相同數量的金紙(獻給陰間或死去祖先的假錢)拿去燒。他希望這麼做能為我們之間的關係帶來好運,可惜沒效。

 

    他又一次想強暴我。他把我的手按在床上,但我對他拳打腳踢,好不容易才掙脫他。我跑去廚房抓起刀子,然後衝去陽台,把刀子架在脖子上。

    我用韓語大喊大叫:「你要是敢過來,我就跳下去!」他聽不懂我在說什麼,但看我的眼神就知道我想尋短。

    弘偉哄著我說:「別動,別動。」他說了幾個我聽得懂的簡單中文字,然後比手畫腳跟我說他心裡的打算。「妳當我老婆,」他說:「媽媽來,爸爸來,姐姐來。」

 

    突然間,他的話打動了我。我慢慢放下刀子。我們坐下來,他用肢體語言和簡單的字彙跟我解釋他的想法:如果我當她的「小媳婦」(就是小妾),他就幫我找到我媽,帶她回來。之後再回北韓找我爸,付錢請掮客帶他來中國。他也會幫我找到我姐姐。

 

    如果我不聽話呢?現在他顯然已經無法賣掉我,只好把我交給中國警方。我當然絕不容許這種結果。

 

    那時我根本無法理性思考,但是我看到一個不只能救我、還能拯救家人的機會。我一直以來只想到自己,現在得到一個把家人放在自尊之上的機會。我寧可死,也不要忍受被強暴的屈辱。但現在我有了另一個選擇:自私地尋死,還是救我的家人?

 

    首先我要考慮的是:我能信任這個男人嗎?

 

    從離開北韓到現在,每個人對我說的都是謊言。但弘偉對我提出這個條件時,卻讓我相信他是真心的。畢竟我逃跑之後,他想盡辦法找到我。他也知道如果他如果不守諾言,我會自我了斷;他雖然野蠻,但對我卻似乎是真心的。

 

    最後我別無選擇。

 

本文出自《為了活下去》大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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