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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是別人造成,難過是自己造成

選擇開始療癒之前,一定得先知道從哪裡開始、如何開始。有三個詞彙可以幫助我們開啟療癒的過程:不同〈different〉、更好〈better〉、更多〈more〉。

不管你的失落是死亡、離婚,還是與某人痛苦的疏離關係,「如果能重來,你希望哪裡能有所不同、表現得更好、有機會做得更多?」這個問題一定可以幫助你找出未了結的情感。

我們回頭看看約翰的外公過世當天的情況。

當時約翰被送到校長室,大家想讓他一個人靜一靜,這件事強化了他以前學過的:不要把心裡的感受說出來。約翰坐在校長室,仔細回想跟外公的關係,他想向外公道謝,感謝外公教他這麼多。

可是,約翰有個愛拖延的毛病,什麼事都要過了很久,才會表達自己的感受。這一次,他還來不及對外公說謝謝,外公就過世了。約翰就是卡在這一句未說出口的「謝謝」裡,走不過去。如果有機會重來,這就是他希望情況能不同、可以表現得更好,或做得更多的地方。

約翰開始後悔自己過去所做的選擇,他感到難過,很多人會說這就是「內疚」,其實這樣說不對。如果能重來,我們希望事情能有所不同,可以表現得更好或是做得更多,並不等於我們「內疚」。我們反而得將這些希望找出來,否則,我們就會開始把自己的難過歸咎於死亡或其他失落。只要我們一再認為某人或某件事是罪魁禍首,我們就無法得到真正療癒。


老說別人造成,結果毀了自己

第三章曾解釋過,為什麼「只要靜待一段時間,傷口就會好」這句話是錯的。還有一個很多人都有的想法,也是阻礙傷心人復原的錯誤觀念:我的難過都是某人或某件事造成的。你是否也曾這麼說呢?

那個人真讓我抓狂。

這事毀了我美好的一天。

要不是他對我做了這個那個,我才不會有事!

「我的感受和行為都不是我自己造成的」,這種態度氾濫,同時也是小時候透過影響式學習學來的。父母難免會對小孩子這麼說:

你讓我很高興。

你真讓我驕傲。

不要惹你爸爸生氣。

小孩一再被告知,他們的行為會讓爸媽產生一些情緒,因此他們就了解到:反之亦然。如果我會讓爸爸媽媽產生某種情緒,那麼他們也會讓我產生某種情緒。這就是現代生活中常見的「受害者」心態形成的主因。

我們稍微將羅斯福總統夫人艾蓮娜〈Eleanor Roosevelt〉的話改寫:「沒有徵得你的同意,沒有人可以讓你覺得自己很糟糕。」

〈按,原來的說法是「未經你的同意,沒有人能讓你自覺低人一等。」〉

儘管已經有這麼一句至理名言,要人不將自己的情緒算到別人頭上,難度還是很高。

一旦我們把自己的負面情緒百分之百歸咎於其他人或其他事件所造成,我們等於要他們負責終結我們的負面情緒。

有則「開車上班,毀了一天」的故事,可以說明這個概念。

你有個朋友某天早上開車上班,在路口遇到紅綠燈,他很遵守交通規則,把車停了下來。他開始神遊,因為太忘我了,沒注意到燈號變了,車子一動也不動,然而停在他後頭那輛車的駕駛注意到了。

於是,後面那位駕駛按喇叭,告訴你的朋友已經是綠燈了,接著你這個朋友就搖下車窗,向後頭那位駕駛道謝,感謝對方按喇叭,讓他知道燈號已經變了。

等一下,這在開什麼玩笑?我們重新倒轉到「後面那位駕駛按喇叭」那裡,故事接下來的發展,應該比較像下面這樣:

你的朋友很尷尬,沒有人喜歡尷尬的感覺,他當然不想歸咎自己沒注意到綠燈已經亮了,他這輩子同樣也不斷在練習把自己的情緒怪到別人身上,所以,他非但沒向提醒他注意燈號已經改變的駕駛說謝謝,反而心想:「那傢伙令我抓狂!」

幾乎沒有多想他的腦袋裡充滿了各種「報復方法」,目的是保全自己的面子、扳回一成。他搖下車窗,探出頭,把自己的不快大聲咆哮出來:「喂,老兄,滾開啦,不要跟在我後面!」

事情還沒完,他故意放慢車速,擋住對方以示懲罰。他一天的好心情被毀了,可是他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事。

這位朋友很憤怒,但是他沒發現:讓他那麼不舒服的人,其實是自己。他不知道,是他自己的態度和行為造成這樣的局面,他應該好好想清楚他做了什麼。

問你一個有陷阱的問題,是什麼毀了野餐?雨天?還是我們看待雨天的態度?答案是:兩者皆是。下雨確實毀了野餐,但是老天下雨,你沒轍;你能夠掌控的,只有你對下雨的反應。

所有失落幾乎也是如此。我的傷心是什麼造成的?是失落?還是我對失落的反應?答案同樣是:兩者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通常無法回到原來的樣子;不過,要用什麼態度來面對,卻是我們可以決定的。我們可以學習一些技巧來幫助我們,來結束失落事件所造成的痛苦、失望、挫折和心痛。

公車誤點、服務生端上來的蛋冷掉了,有人可以牽拖是「國際陰謀」,還有人認為是政府在搞破壞、也有人怪罪老闆是這樁苦難的源頭。但是仔細想想,這都是「我的抓狂都是別人害的」這種想法在作祟。一旦我們認為什麼人或什麼事該為我們的感受負責時,我們的「怪別人」開關就會自動開啟,不是「自我反省」,而是「檢討別人」。


遭遇是別人給的、情緒是自己給的

我們還小的時候,無力改變父母和其他大人的行為,等到童年過後某個時刻,我們可能會突然意識到,在以前我們無能為力時,曾經發生過某件事。面對過去那個事件,我們現在會出現一些反應,我們必須想想到底自己哪裡有問題,不然永遠會以受害者自居。

有不幸降臨在自己身上已經夠慘了,如果我們又一再透過回憶,讓這傷痛持續不去、再現,那就更慘。雪上加霜的是,我們一直沒有被教導正確的技能,無法終結回憶起那些久遠事件所造成的傷痛。

社會化過程中,我們一再被灌輸錯誤的觀念,認為我們是傷痛事件的受害者,所以不僅對別人的想法、感受和行為無可奈何,對自己的痛苦也無可奈何。因此我們必然會認為,下雨百分之百是造成我們失望的元兇。

大部分人會聽到旁人建議:「放下吧」或是「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如果人的腦袋跟心可以那麼輕易就解除問題,然後繼續向前走,那就最完美了,不過事情沒那麼美好的啦。

除非你承擔起自身療癒的責任,不然是不會有任何改變的。

為了協助你破除「我百分之百是受害者」的慣性想法,我們要請你接納一個新的想法:我之所以有這種感受,我要負百分之一的責任。一把小小的鑰匙就能打開一扇大大的門,小小的百分之一責任當然也可以打開你的腦袋、打開你的心,幫助你踏上療癒之路,也就是說,你現在不能把書放下,要繼續看下去,才能找到解決方法。


找個伴或是自己來,都行

理想的狀態下,療癒以團體進行最合適。在眾人的故事分享、刺激鼓勵下,可以精確描繪出自己的失落記憶。

本書的第一版〈一九九八年〉中曾告訴讀者,療癒無法靠自己單獨完成,必須找個伴。很多人看到這裡就把書放下,放棄採取行動來療癒,因為很多失落感受真的是無法為外人道。然而,如今筆者發現,即使一個人,也能夠完成療癒。因此,在接下來各章介紹療癒的步驟時,筆者加入了「一個人的療癒,該怎麼做?」,讓你即使找不到伴,也不要失去自我療癒的機會。


什麼伴可以一起療癒?

如果可以的話,找個「也在處理自己失落的人」當同伴會很好。

一般來說,你跟夥伴各有不同的失落,不過,家人面對相同的失落,一起療癒也很常見,雖然處理的是同一種失落,但因為每一段關係都是獨一無二的,療癒當然也會獨一無二。如果一起療癒的兩個人一個是處理死亡,另一個是處理離婚或其他失落,那也很好。

你或許覺得沒有人真的了解你的傷痛,又或許會覺得,自己的朋友也不見得能體會你的傷心。當別人說他們了解時,其實他們根本不了解,你所擁有的情感關係絕對不同於他們所擁有的關係。即使同為家人,各自的關係也是獨有的。

如果要找一起療傷的伴,傷心人常常被告知,要去找有類似失落經驗的人。寡婦的傷心,只有寡婦可以體會;痛失子女的心碎,只有經歷同樣遭遇的父母可以感同身受。這種說法是錯的。事實上,只要是遭受過強烈情感失落的人,都可以成為理想的療傷夥伴。

家裡可能也有其他人跟你一樣為同一件死亡事件傷心,如果你沒有清楚表達自己的感受,他可能不會知道。你的家人或許就是很棒的同伴。如果家裡沒有,你還能從很多地方找到伴。在辦公室,你會聽到有人在說某人過世了;健身房、超市、教會或社福機構都是可以找到其他傷心人的地方。把傷心這個話題帶到社交聚會,你會發現,每個人都有故事可講,他們可能會很興奮地發現,原來有個療傷課程可以參加。

找到可能的夥伴之後,要誠實以對。把這本書介紹給他,告訴他你打算怎麼做,問問他是不是也厭倦了感到傷痛、願不願意跟你一起療傷。如果一開始找不到伴,千萬別氣餒。

你會聽到各式各樣的回絕理由,不要在意,只管繼續尋找,直到找到為止。

如果受限於環境與事件,找個夥伴一起療癒對你來說不切實際,或是你害怕這麼做,那麼你就自己一個人進行療癒,千萬不要就此放棄。

不管你有沒有夥伴,本書都會提供適合的方法。

本文摘自《一個人的療癒:真正的放下,是你不介意再度提起》大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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