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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熙妍(圖/取自穆熙妍臉書)

【穆熙妍專欄】我愛過你,我不噁心你

男歌手和九年的女友確認分手了,全網女性惋惜心疼,很多粉絲問我這世界上到底有沒有真愛,有沒有條件好又不出軌的男人。

有啊,當然有。

雖然現在離婚率高,大家對感情的要求和觀點也和上一輩不一樣,但遺憾歸遺憾,因為公眾情侶一拍兩散就懷疑愛情,大可不必。

不過無論男女,找對象,私德很重要。

我以前寫過,一段好的感情,除了情侶的愛戀感,兩個人還必須能做朋友;在這裡先解釋一下,我所謂「好的感情」,並不是非要踏入結婚這個階段才夠格。要知道婚姻更需要深刻的感情維繫,何況我從來不覺得戀愛到頭來沒結婚就是不好。

我對好感情的定義很簡單,是有天分手了,回想起過去曾和對方在一起,兩人都能覺得不噁心。

熱戀的情侶難免帶著濾鏡,這很正常,誰都有被戀愛腦沖昏頭的時期,一開始就冷靜理智也未免太恐怖了,但等情緒稍微冷卻之後,就該眼腦並用,觀察評估。

他人前人後態度差距大嗎?失意之際是堅強樂觀還是憤世妒俗?酒品或遊戲精神好不好?對待長輩有沒有禮貌?會不會欺負弱小包括動物?喜歡佔小便宜嗎?心胸寬不寬大?做人處事是不是總要佔上風?

或許有些人認為以上問題無關痛癢,「沒關係他愛我就好了」,這句話小時候講講可以,過了十八歲為免有老天真的嫌疑。愛畢竟虛無飄渺,變因太多,唯有人品才是可靠的,它代表一個人的三觀,是基本性格,變動機會小。

我們都知道該遠離負面的人,保持社交圈的質量,如果道理你都明白,那麼談戀愛不該用相同甚至更高的標準嗎?這就是為什麼你要問自己,若不談戀愛,對方是不是「夠格」做你朋友?

不是要找一個完人,而是起碼他的人品得不觸犯你的處事原則。

談戀愛其實就是朋友關係的入門版,先決條件是要合拍。

不要把生活習慣和人品搞混了,前者可以調整或選擇性忽略,後者是你無法改變,卻在有天愛情逝去的時候,讓對方從王子/仙女一秒變奇葩的關鍵。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在講到前任的時候,會說過去自己真是白瞎了。

我十幾歲的時候,一個大我十歲的姐姐談戀愛,有天她對我抱怨說家裡的狗趁她不在家,把垃圾桶翻得亂七八糟,客廳一片狼藉。她開門之後目瞪口呆,一度以為家裡遭小偷準備報警,直到狗狗渾然不覺大限臨頭,開心地從房間裡跑出來迎接她,脖子上掛了一個牌子寫 Mommy I’m sorry.

那是比她先到家的男友做的。

我記得她非常生氣,氣的不是狗,是男友。當時我還小,只覺得很滑稽,想像那個畫面而笑得東倒西歪。我對她說唉呀這是小事啦!起碼他想逗妳開心,姐姐搖搖頭回答,這個男人不能要,以後妳就懂了。

後來我果然明白她的意思。

有時間做shaming的字牌,為什麼不能把烏煙瘴氣的房子打掃乾淨?女朋友辛苦工作一天回來,自己下班的早,這點貼心都沒有?而且在這麼髒亂甚至有異味的空間裡,還能怡然自得活動,以後家務大概也不願意動手,房那還不變成同住人的責任。

我記得當時姐姐說,那條狗是她的,朋友安慰可能男友不認為是自己的管轄範疇。當時的我聽了覺得好像有點道理,現在只覺得那更可怕,這個男人也太會計較了吧?兩個人住在一起不是一天兩天了,不論狗一開始是誰的,難道平時毛孩子可愛逗趣的時候,他沒享受?

現在問我,我會說如果對方要耍幽默,正確的方式應該是讓掛了牌子的狗佔在風捲殘雲的客廳中央拍照,自己再把地方收乾淨,女友看到照片當然想暈過去,但知道後續都處理完畢,心情完全不同。

然後再和她溝通,誰善後不是重點,但毛孩子得訓練好。

那位姐姐不愧大我十歲,當時就明白對方不是keeper, 後來因為別的事情吵架就分手了。

我另一個男生朋友就沒那麼理智,他交了一個年紀小很多的女友,女生據說中學時父親就過世,原本環境富裕,很快家道中落。因此女友常常磨著他要禮物,說自己很沒安全感,常常需要被愛的確認。於是我朋友本來打算買給自己的,她通通有份,原本想為家裡添置的電器家具,最後都送去了女方家。

大約是看出我們不以為然的態度,當時他還為女友辯解,說她年紀小,以前爸爸還在的時候就養成了喜歡好東西的習慣,一時改不過來。大家沒說什麼,畢竟失去經濟依靠是令人同情,不過平心而論,女生爸爸過世少說也有七、八年了,不算短的時間裡還無法量力而為,只希望找另一個人替代父親的角色,無限量貢獻,這怎麼說好像都不太對,不知道她到底是在談戀愛還是在拚經濟。

男生朋友們笑說,只能恭祝他喜當爹了,是daddy無誤,只不過是sugar daddy.

掏心掏錢一年多,女孩子找到出手更大方的對象,果斷把我朋友甩了。男方不甘心質問她,女生一開始還願意解釋,梨花帶淚地說,她覺得新男友更愛她。

朋友很氣憤,說妳衡量愛的標準就只是錢嗎?

大約是不願意再敷衍下去,女生立刻翻臉,反問我也沒白讓你付帳吧?在一起的時候你敢說自己沒佔到便宜?

男方很驚駭,說妳把自己當什麼了?大概是沒想到自己真心交往的感情,對方只把這段關係看成交易。

前女友冷笑問他,你又把自己當什麼?

直到現在,他回想起這一段,忍不住還有一種噁心感。

分手還是小事,我們都聽過婚姻走到最後,以對簿公堂畫下感情的句號。有些人天生具有報復性人格,無法好好結束,對沒有「道德或法律上重大過失」的愛人(畫重點),也要弄得魚死網破,我得不到也要讓你身敗名裂。

在這個時代,祈求永遠已經是不切實際的事了,倒不如看清楚人品,分手的時候期待對方下手輕點,好聚好散就能算是好感情。我和我幾個前任還是朋友,有次其中一個和我討論事情,掛電話之前他突然說,妳知道嗎?和妳在一起我從來沒後悔過。

我立刻向空氣頻頻鞠躬,回答彼此彼此,小的祖上積德,一家蓬蓽生輝。

他笑著掛了電話,玩笑歸玩笑,分手後也不見得一定要做朋友,但想到對方能不覺得噁心,已經是現代戀愛觀中最高的讚美。兩個人都覺得這段感情拿得出手,倒不一定是對方條件有多好,而是他人品尚可,起碼不丟臉。

所以你要懂得辨認好人,不要再抱怨自己是渣男/渣女體質,老吸引壞人,誰都難免看走眼,但幾次下來也該學乖。我不相信無跡可尋,有的只是自願蒙蔽雙眼,攤在前面也轉頭不願意看。

希望你能越來越勇敢,去承認不值得與不適合,太愛了這三個字,從此讓它們永無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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