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傳訊息給D,下班後見面,他說好,開車來接我。我喜歡坐他的車,他開起車來很穩定,讓我有安全感;在副駕撫摸他的大腿,他瞇起眼睛笑,快到啦,再忍耐一下。今晚要在他家過夜。 【什麼都好,除了當我女友】 D兩
離開你之後我才發現,原來最適合我們的關係,是床伴。 交往三年,總在爭吵中度過。問題從來沒有解決,就上了床。 「不要碰我!」我每次都會抵抗,撥開你的手。但你會使出蠻力抱住我,狂吻我的耳朵、臉頰,大手扣住
說完,我感覺他碩大的頂端已經擠開了我的小穴,「我不捨得你哭,所以我們慢慢來。」 在遊戲裡當然沒有痛覺這回事,但他窩心的小情話還是讓我發自心底的感動,我的手環住了他的後頸,努力敞開雙腿以方便他的進入,「
我環抱著N的肩膀,和他吻了之後,看著他的臉,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樣映著光亮,我別開視線,沒辦法一直看著他。聽說人只要對看超過七秒,就有可能愛上對方。「不到三秒。」他逗我,發現我偷偷把眼光移到他的鼻尖;那天
砲友轉正。那些暈船暈到不行,或是本來就想穩定交往卻「誤入歧途」的男女們,有沒有曾經想過和誰做了幾次,就成為相互愛惜對方的伴侶。 只有H,關於約砲到成為男女朋友,我僅碰過一次,交往三年多分開。我們是再普
是D教會我原來兩個不知道彼此名字的人也可以上床。 一開始就先釐清這段關係。我們在小餐館裡吃著義大利麵, D一直都是笑著說話,講他的故事,聽我的心事;我在我們的對話裡理解到幾件事情: 不要愛上D,不能知
星期六下午三點,他給我一個地址要我去找他,預計見面時間兩小時,一個月沒聯絡,我們並不想念對方,也沒有太多事情想跟對方分享。 性和愛是可以分離的,他傳來一些照片,他結實的腹肌和硬挺的陽具,我穿上自己最愛
「要不要和我見面?如果你願意的話。」大概三個月了,我單方面和他斷了聯繫,上一次見面約在房間,離開之後覺得再也不要這樣,不要和他做愛卻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要和他之間只有性沒有其他回憶。但現在我後悔了。 他
『Allen….』她抓緊我的手 我閃過心疼 「忍住 這是妳自找的」我吻著她 – 『公園裡禁菸』她慵懶的聲音從我背後出現 抽走我手上的煙屁股 吞吐 我嘖了一聲 搶回 將菸
不是不想談感情,而是不想做承諾 隨著現代人的性觀念一天比一天開放,慢慢地形成一種好像「約炮比約會容易」的傾向,加上各式各樣的交友平台湧現,使得「約炮」這件事,變得更簡單、更直接了。 為何現今人們愈來愈